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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可以公证断绝亲子关系吗

来源:界感财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上,父子关系是无法断绝的,除非儿子被他人收养,法律上的父子抚养赡养义务就转移到养父子之间。亲生父子间不再具有上述义务,但收养条件不具备,就无法办理收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2种观点: 公证处不能公证断绝亲生父子的亲子关系。父子关系是血缘关系,公证无法切断血缘关系,也不会受理此类请求。但涉及抚养或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可通过法律解决。我国法律不允许断绝亲生父子关系,因为这违背了公序良俗,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法律分析公证处可以公证断绝亲生父子的亲子关系吗不能。父亲和儿子是血缘关系,从一出生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公证也不能切断血缘关系,而父子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断绝”一说,公证处不能做这样的公证,即使向起诉,也不会受理。但如果涉及到亲属关系产生的抚养或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国法律对亲属之间关系断绝只字未提,可以说明在现阶段,我国法律是不允许断绝亲生父子关系的。而且断绝血缘关系有害社会公序良俗,是《民法典》所禁止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拓展延伸公证处对亲子关系的解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处对亲子关系的解散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公证处作为具备法律效力的机构,有权对亲子关系进行公证。公证处在进行亲子关系解散的公证过程中,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公证书作为法律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法律纠纷解决、财产继承、子女抚养等方面产生重要作用。因此,公证处对亲子关系的解散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并为相关权益的行使和维护提供有力支持。结语公证处不能公证断绝亲生父子的亲子关系。父子关系是血缘关系,具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公证无法切断血缘关系。法律也未提及断绝亲属关系,这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被禁止。公证处对亲子关系的解散具有法律效力,但仅限于涉及抚养或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公证处的公证书作为法律证据,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根据《公证法》,公证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操作,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七条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第3种观点: 不可以。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不能自认而解除。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不可以去公证。血缘.上的亲子关系是法定的,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等方式消除。父子关系是从孩子一出生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公证也不能切断血缘关系,而父子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断绝的说法。所以公证无效、起诉也不会受理。血缘上的亲子关系是法定的,任何排除或断绝关系的合同或约定都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所以公证无效、起诉也不会受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老年父母有赡养义务,同时亲子之间相互有法定继承权。这几乎就是亲子关系的全部了。如果孩子已经成年,那法律上父母就没有抚养义务了,如果父母有经济来源,也不需要子女赡养,而且也可以立遗嘱,将子女排除在继承人之外。这样也算是一种断绝关系的表现了。另外,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对债务不具有连带赔偿责任,不必为其偿还债务。除非在其死亡后继承了他的遗产,才会继承他的债务。但继承权也是可以放弃的。如果通过其他途径让公证处真的做了一个断绝父子关系的公证,那么父亲是可以通过侵犯亲权向提起诉讼,推翻公证结果的。因为公证结果是违法的,所以是无效的。如何断绝父子关系?1、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并不承认断绝父子关系这一说法,要结束亲子关系,唯一合法的方式就是将未成年子女交与他人收养,但是收养也具有严格的条件。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收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成立亲子关系,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结束。而收养最重要的条件,就在于被收养人一定是未成年人。3、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就不会再具有被收养的可能性,换句话说,成年后难以断绝父子关系。在婚姻家庭中,法律与道德具有一致性,赡养父母是子女天经地义的责任,有能力的成年子女应当负担生父母的日常生活费用,不承担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可能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时还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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